作为金融业更佳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供给外侧结构性改革的最重要方式,绿色金融近两年获得了蓬勃发展,信托行业相结合信托制度优势,不断丰富绿色信托的理论研究与业务实践中。当前,我国绿色信托发展还不存在哪些问题?未来趋势如何?《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继续执行所长邢成。
《金融时报》记者:您指出绿色信托在展业时有何风险?邢成:绿色信托发展初期展业风险较高,监管政策比较迟缓。与传统信托业务投放小、周期短和收益比较平稳等传统优势比起,绿色信托由于自身的公共物品、外部性等属性,其发展必须较小的前期投放。另外,投资周期较长以及收益不确认等问题,使得信托公司面对较高的展业风险,从而也容许了部分信托公司积极开展绿色信托项目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提升信托公司积极开展绿色信托业务的积极性,必须监管部门通过制订合理的风险评估体系、通过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以及通过更为严格的监管政策来引领绿色信托业务的发展,减少绿色信托政策风险。
然而由于现阶段绿色信托业务尚能处在发展初期,当前我国在减少绿色信托行业展业风险方面的监管环境和政策反对仍不存在较小的滞后性和制度性缺失。《金融时报》记者:绿色信托目前有哪些模式或产品?不存在什么问题?邢成:虽然从理论上来讲,绿色信托的发展模式还包括面向政府的信托型PPP绿色产业基金,面向企业的绿色信贷、绿色股权融资、绿色债券以及绿色资产证券化,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信托等,但是从信托公司对绿色信托业务的实际继续执行结果来看,当前我国绿色信托产品仍主要以向绿色企业派发信托贷款居多,而股权、债券、资产证券化以及PPP绿色产业基金等模式的信托产品则较多被使用。
另外,从信托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来看,当前大部分信托公司没成立专门的部门或团队用作研发运作绿色信托产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绿色信托产品的创意发展。总体来说,绿色信托产品单一,缺少多元化发展模式,制约了绿色信托业务尽早接入市场需求,制约了与绿色产业资金市场需求相匹配,有利于有效地防止和集中风险,从而有利于绿色信托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金融时报》记者:从外部环境看,绿色信托受到哪些因素制约?邢成:整体上看,政府对绿色金融的财政反对及优惠政策反对依旧展现出出有力度较小、效果不明显的特点。
绿色信托作为绿色金融体系中的一个分支,较难获得充足的政府反对。现阶段,无论是政府的财政、优惠政策还是法律规范等顶层设计,对绿色信托发展的反对都比较缺少。对于绿色信托,信托机构是其发展过程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其以求身体健康发展的适当主体。
要想要希望信托机构在执着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大力遵守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必须政府成立一套完备的外部监督机制及激励机制,通过法律反对、监管反对、财政反对以及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希望信托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托,希望环保等涉及企业大力运用绿色信托方式筹融资,减少企业融资成本,完备绿色信托的利益诱导机制,希望和引领全社会积极参与绿色信托的发展建设。《金融时报》记者:您对完备绿色信托的发展环境有何建议?邢成:须要完备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完善绿色信托法律体系。
在我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大背景下,法律规范等顶层设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是反对绿色项目成功发展的基本保障,因此,我国政府应当减缓完备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体系,同时大大修正我国环保方面的涉及法律,使其渐渐与金融体系接入,为金融反对环境保护获取法律基础。在绿色信托方面,作为绿色金融的一部分,除了要遵从绿色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要根据信托行业本身的特点,由涉及部门对症下药,渐渐完善绿色信托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其发展有法可依。增大政府反对力度,创立绿色信托投融资外部激励机制。
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其政策引领功能,通过对绿色信托产业实施税收免除、财政反对、政府扶植等方式希望其发展,另外,政府还不应充份获取监管反对,引领绿色信托业务的规范发展。因此,政府不应通过对绿色信托大环境“硬”“软”举,减少绿色项目的投资风险、提升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更有市场中金融资本、市场资本以及个人资本大力投资于绿色信托项目,为绿色信托的投融资建构身体健康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监管环境。
《金融时报》记者:对于推展绿色信托产品创意,拓展多元化发展模式,您有什么建议?邢成:信托公司只有不断创新绿色信托产品和服务,才能推展自身身体健康发展,提升绿色信托业务的竞争能力。信托公司在股权、债权以及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皆具备更为成熟期的经验,因此,各信托公司可以通过正式成立专门的绿色信托研究小组或部门,通过行业分析、地域分析,糅合自身其他业务和国内外绿色信托的发展经验,不断加强对绿色信托产品的创意研究,为绿色信托的发展获取多元化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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